公告:關於試吃部落客及寫文的版權聲明

對於近日有部落客在部落格發文指稱我為試吃部落客一事

這種有讓人有誤解空間的用字,個人深表遺憾與不解。

在此特地發文聲明

我從在無名寫部落格心情日記寫起,到現在所在的痞客幫美食、旅行部落格,共計近400篇的食記,所寫的餐廳食記均沒有向餐廳收過一分一毫稿酬,就算是餐廳試吃或宅配試吃也絕無收取任何稿費。

因我許多朋友從事餐飲行業,本人深知開餐廳的不易與辛勞,故從不敢再增加他們的負擔,如離我較遠的縣市,也僅要求補助客運來回車馬費。

因此對於”試吃部落客”這種讓人有疑問是否向餐廳收取稿費寫好評的稱呼,本人嚴詞否認有收取稿費,我承認我有接試吃,且文章都有標明試吃,但也絕非都給予好評,負評也是有的。

我寫部落格純粹是為了分享,我也從沒忘了這項初衷,餐廳、廠商如果願意給稿酬,我樂意接受,因為寫文也需要花時間,但不代表會一定給予好評。

雖曾獲得幾次獎項,但由於我不是知名部落客,人氣不高,也非商業取向,所以我也從未主動跟餐廳及廠商開價。

未來如果窮途潦倒、快餓死之類的,那或許會考慮收稿費,但還是會很客觀的寫。

如有餐廳表示我過去(2012/9/1前)在餐廳用餐有收取稿費並出示匯款證明或收據,請來信給我,我願意為我上述言論及行為公開道歉。但本人的名譽不容許隨意抹黑造謠。

部落客所發表文章有網路傳播等功效,我認為等同於媒體。但因餐廳開業不易,無論是否開業已久,都很少有用難吃等敏感詞語形容菜色或嚴詞批評店家等措詞及行為,也是希望餐廳有改善空間,這也是我的原則,也期許其他部落客寫文以客觀、厚道、真實為原則,共勉之。

 

另外這幾個月來發現有多起盜用本部落格文章的行為,對於此事深感遺憾,並立即通知盜文者刪文,因網路著作亦受到到智產權的保護。

所以如有未經取得同意或授權,就”部分轉載圖文”、”全文載轉圖文”、”翻拍圖文”、”網頁截圖圖文”刊載於其他部落格或網頁,本人將保留法律追訴權,請勿以身試法。

如有需要轉PO文章分享,請採取轉貼網址的方式。

如有需要文章全文或照片檔,均歡迎來信取得我同意及授權後才可刊登。

在此鄭重聲明

阿mon 2012/9/1

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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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comments
  1. 你好~
    請問有幫試吃及寫文嗎?
    我的產品是手工果醬跟果醬系列產品,
    http://www.facebook.com/handjam
    這是我的網址,可以參考看看~
    謝謝你~
    也請您可以抽空回覆我唷!
    感謝~

  2. 部落客阿mon
    您好,我在這看到有關您在網路上的文章及活躍想請您替我的餐廳寫文章,也希望能給我評論和建議,讓我們有進步的空間。店名:Andy's Room 早午餐 地址: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二路34巷14弄21之1號 電話:03-3185979 0927-636-878
    期待您的蒞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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